苟姓“准爸爸”因为姓氏谐音想要未出生的孩子换个姓,可以吗?

发布日期:2024-06-29 浏览次数:6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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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还没出生,一位准爸爸就为孩子的姓氏发了愁,原来这位准爸爸姓苟,从小姓氏谐音遇到了很多尴尬,现在自己的孩子即将出生,家人们也不想孩子再遭遇类似尴尬。所以想要给孩子改姓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、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之规定,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,是可以到属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事宜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,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
但由于苟先生的孩子还未出生,公安机关暂时无法办理姓氏更改相关事宜。那么新生儿出生填报姓名时,能否不随父母姓呢?

当地的卫生健康局回应,孩子出生后,若不随父姓或母姓,在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时,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即可。

关于姓氏的选择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有规定 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:

(一)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;

(二)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;

(三)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。

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,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,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。



来源:光明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