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北疆

关于北疆

五家公证处合并组建

正处级事业体制公证处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疆公证处合并组建于2024年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工作安排,经市委编委、自治区司法厅批准决定,将原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、仲泰公证处、北方公证处、青城公证处、同德公证处五家公证处合并组建成呼和浩特市北疆公证处,成为全市规模最大、市域覆盖面积最广、公证人员最多、办证服务种类最齐全的正处级事业体制公证处,合并后的北疆公证处系依法设立、独立行使公证职能、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。

本处下设五个正科级业务分部,满都海业务部、青城业务部、北方业务部、仲泰业务部、同德业务部,各业务部历经40余年的发展,在市四区及周边旗县广业态、全覆盖,形成了素质较强、规范化管理程度较高、公证服务质量较高、公证特色业务较全的专业公证队伍。

功崇惟志、业广惟勤。北疆公证处在依法履职尽责、高效发挥证明职能的同时,将全力践行“崇法尚信服务为民”的信念,恪守职业道德、严守执业纪律、坚持依法行事,贴近百姓生活,回应人民呼声,为铸就公证事业新的辉煌而不懈奋斗。


  • 5

    业务部

  • 48

    公证员

服务承诺

icon26.png第一条

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,必须耐心热情,语言文明,对当事人的咨询,应认真解答,清楚准确,不得敷衍。

icon26.png第二条

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,应做到当场受理,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,应一次性全部告知,以免当事人多次往返。

icon26.png第三条

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书写有困难或书写内容不完善的,公证人员应主动帮助草拟或修改完善。  

icon26.png第四条

残疾人、高龄老人和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到公证处申办公证,可以勿需排队,优先接待。    

icon26.png第五条

现役军人、文职人员、残疾军人依法优先接待、优先受理、优先出证。

icon26.png第六条

公证处实行预约服务承诺制度,在当事人与承办公证人员事先预约的前提下,不论节假日,随时接待。

icon26.png第七条

公证人员在公证活动中,不得接受当事人以任何理由赠送的礼物和钱财,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,也不得向当事人索要任何形式的回报。

icon26.png第八条

如对服务有意见,本处欢迎当事人投诉,虚心接受群众监督。

本公证处的投诉电话号码:0471-32934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