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on26.png事项说明

继承(权)公证,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、合法性的活动。

继承公证有两种形式:一是法定继承公证,另一是遗嘱继承公证。

icon26.png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?

1、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

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:

(1)身份证;

(2)户口簿

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:

(1)护照(有效签证勿漏)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;

(2)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;

(3)身份证(若有)

2、所有继承人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;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弟姐妹)的身份证件(证件要求如1)

3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(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/疾病预防控制中心/公安分局出具)

4、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,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(证件要求如3)

5、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:

结婚证;

如离婚的,提供(1)民政局登记的《离婚证》和离婚协议书或(2)法院《民事调解书》或(3)法院《民事判决书》和生效证明书

如未婚的,提供未婚证明

如未再婚的,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

6、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/独生子女证

7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(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)

8、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(如单位证明、户籍证明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)

9、死者的财产凭证(如:房地产权证、银行存款凭证、股权证明、股票清单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)

需要明确的是,对于继承公证的具体办理,应当结合实际的公证事项来进行处理,对于有遗嘱的,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处理,但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遗嘱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,只有遗嘱是有效的就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