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单方面立遗嘱吗?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方不立遗嘱,另一方是可以单独对依法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立遗嘱的。因此,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,该遗嘱部分有效,部分无效。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,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。
之前就有一个真实案例,两兄弟的母亲去世了,父亲名下有处房产,生前立了遗嘱,表示自己过世之后,由其中一个儿子继承。老人去世后,另一个儿子拒不同意该遗产分配方式,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法院经过审理查明,其父亲名下的房产系父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,登记在其父亲名下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其父亲死亡时,涉诉房产二分之一的份额为当事人父亲所有,另二分之一份额为当事人母亲所有,其父亲在遗嘱内处分妻子份额财产的部分无效,处分自己财产的部分是有效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1153条旨在说明被继承人应在遗产范围内处分遗产,不能处分他人财产。
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规定,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《民法典》第1153条规定,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外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对于依法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,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,无需共有权人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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